1、绝缘线芯必须有检查合格的标签,绝缘线芯表面清洁,无损伤。
2、成缆时应按红、黄、绿、蓝或0、1、2、3顺序排列。
3、如有金属屏蔽,截面必须符合规定要求,并在金属屏蔽外用反向铜带或铜丝扎紧。金属屏蔽的铜带或铜丝的宽度、厚度(直径)、绕包节距等必须符合工艺附表规定。
4、三芯和四芯电缆的成缆方向为右向,包带为左向,成缆节距应符合工艺规定。
5、成缆填充饱满,保证电缆外形圆整,填充物必须是非吸水性材料,与电缆绝缘有同样的耐温等级,并且不促使与其接触材料性能的变化。
6、绕包带的作用不同,分别起扎紧、隔离、内衬垫的作用,或兼而有之,必须按工艺规定的层数、厚度、重叠率、节距进行绕包,包带平整、紧实、无皱褶。
7、绕包带须非吸水性材料,与电缆相适应的工作温度,不促使与其接触材料性能的变化。
8、成缆按规定配模。承揽过程中,不得擦伤绝缘线芯。在扇形绝缘线芯承揽过程中不得翻身。
9、绕包带材料厚度应均匀一致,不应有穿孔、凸起、皱折、孔眼及其他异常情况。
10、如用铜带屏蔽,铜带表面应光滑、清洁、无裂纹、起皮、起刺、边缘整齐。
11、二芯、三芯、四芯的不圆度不大于15%,3+1芯成缆不圆度不大于20%,整根电缆无明显蛇形。
12、分头处两头必须有明显标记,分头长度不超过1M,电缆的制造长度按标准规定。
13、收线盘具不得有损伤缆芯的缺陷,其盘径不小于电缆直径的20倍。
14、排线整齐、紧实,不得有起落交叉现象。 |